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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owing posts from February, 2021

德威,你真的蠻雷的。

我在高中讀的國文補充教材〈梅花嶺記〉,提到了史可法死前的故事,讓我印象深刻至今。 大意是史德威臨危受命,要取史可法性命不讓它落入敵人手中。怎料在危機關頭,德威終究心軟沒能砍下殺死史可法那一刀。最後還是讓史可法被綁到敵軍面前,大罵而死,連屍體都沒能保存葬於梅花嶺。一次違背兩個交代。 我看完後只想說:「德威,你真的蠻雷的。」。

脫離重構的輪迴

 在最近開發的過程中,發現了每次增加新的 feature 就要來重構,想要歸納一下每次我在做的事情。 我想我每次重構的心得如下: inner static class 最後好像還是會被抽取出來 在一開始,必然是先用簡單的變數組合來代表某一觀念。 然後會組成 static class ,概念是不必要讓這個類別暴露給其他類別知曉。 然後在功能越加越多的時候, static class 一定會被獨立出來。而通常有兩個原因: static class 變得過大。如果一個 inner class 的內容與他的 outer class 內容差不多多的話,那還是不要放在一起喧賓奪主了。 static class 會被第三個類別存取。在這種情況下,當初的封裝變得多此一舉了。 那也許一開始就不要用 inner class ? Strategy Pattern 終究會被引入 在一開始通常沒有這需求,等到差異性顯現出來時,不抽成抽象方法而是使用 interface 作為參數傳入。 這在美感上也比較討喜,將兩件權責劃分開來,測試的時候的排列組合更少。(個人想法) 終究會抽出更多短方法。 在一開始寫的過程中,總會覺得這段邏輯抽成方法太冗。 但在重構的時候,卻又反而會覺得他不易理解。 「不要輕易相信自己的記憶」?同一段程式碼在過一段時間回頭看仍需要重新理解它? static / non-static 來回切換。 在最後總有些東西好像擺在 static 也行  non-static 也不錯,這時候會經歷來回切換的時期,不過或許在更之後,重新審視就會覺得這個東西應該是無懸念的  static 或 non-static。 方法的參數過多,通常會被拆開。 這個確實就是所謂的壞程式碼的味道,幾乎一定會需要被拆開。 盡可能地多命名。 這跟第三點很像,每次回來還是需要重新理解,所以第二次第三次回來看的時候,都會再給所有暫存變數更好的名字。 終究第一次取的名字就是不好,第二次的也差不多活不久。 在新暫存變數、新功能引入的時候,不免會有與現有命名重疊、或不一致的情況發生。所以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命名大概以後都會被爆改。 終究會引入 stream。 有時候只是沒有把判斷式寫成方法,就直覺得寫 for loop ,但重新回頭看,用 stream 這樣有點 transcation 概念的解決,...

取代大量多參數的 static method 的寫法嘗試

第一篇居然是菜雞的自以為的寫法,誠惶誠恐。我想試試看能不能在網路上找到共鳴,或當然,有指正那最好了。 在寫 java 的過程中,一些與類別實體無關的方法,就會很自然而然地把他們寫成 static method,然後包裝在一個只含有 static methods 的 class,在命名上給他加上個 -Utils 後綴。 這個寫法的啟發,來自於在公司參加的 Clean Code 讀書會。在 Clean Code 的第三章,作者 Uncle Bob 提到「應該避免使用多於兩個參數」。那當參數過的時候該如何解決呢?很簡單,把其中幾個參數提升為類別變數就可以了。 這讓我想到在專案裡面四散的 static methods,幾乎每個方法的參數都有五六個以上,其中又至少有三四個是要層層傳遞下去的。而仔細一看,層層傳遞的那些變數基本上都不會變化。 該怎麼做呢? 我現在嘗試的寫法,是建立一次性的類別物件來處理。 以矩陣乘法為例, static method 的寫法如下: Matrix c = MatrixUtils.multiply(a, b)    一次性物件的寫法如下: Matrix c = (new MatrixMultiplier()).multiply(a, b) 以上的例子或許過於簡單,不過在構想裡是,把「設定」類型的參數放在建構元中,或者把所有的所需要處理的參數也都放進來(畢竟是一次性的),然後再處理的過程中,讓類別方法去修改類別變數,降低每個方法的參數量。 我想,對於與實體較無關聯的功能,寫成 static method 再正常不過。 但當完成一個 static method 需要呼叫多個 static method 的時候,或許就可以考慮用類別進行封裝。 或許是因為這個方法太顯然?或太不值一提?我不是很確定這個東西有沒有名字,我自己暫時把它叫做 Builder-like 寫法。如同 Builder Pattern 最後總是呼叫 build() 來結束這回合(回傳建立好的物件),這個寫法也是呼叫某個方法完成所有事情,就可以把這個物件拋棄。  但這個寫法缺點是有點不直覺,同時完全使用 static method 的寫法也沒有任何錯誤,這樣的寫法差異算是哲學層次的。究竟以後會不會繼續這樣寫,我也不是很清楚。只是先紀錄一下,想知道以後自己會...